2017年**季度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,注定不平凡。不仅挂牌公司突破了一万一千家,而且**写入**工作报告、证监会对其“土壤”“苗圃”功能的定位和再分层的想法、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、集合竞价制度改革声音再起……一系列动态吸引着关注者的眼光。在这些热点事件背后,全国股转系统的监管动态也同样让新三板人士时常捏一把汗。这不,今年**季度这4家律师事务所—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、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大成(深圳)律师事务所——就被“点名”了。 法律意见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 人民创投梳理股转系统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发现,4家律所被“点名”多与其为(拟)挂牌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有关。 3月28日,全国股转系统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(下称德恒律所)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,德恒律所提交的关于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泽衡环保)申请公司股票在新三板公开转让的相关法律意见书,没有披露禹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禹环行罚2015*[013]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对源衡公司(泽衡环保前身)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详情,认为其律师仅根据《禹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》的内容进行核查,企业改制没有核实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内容差异,导致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处罚金额为叁万元整(30000元),与上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中“处以罚款陆万元整(60000元)”的金额不符。